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周保松:自由主義的平等觀

周保松:自由主義的平等觀


自由主义的平等观
周保松
(《南风窗》,2013年第1期。此为修订完整版)
  
  最近微博上流传一张“图解政治:中国的左派vs.右派”的图片,简明地解释了左派和右派在许多问题上的根本差异。所谓右派,也就是立场接近自由主义的人。据此图,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是自由,左派的核心价值是平等,并由此推论出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主张。例如右派主张建立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有限政府、代议民主制以及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左派则主张国家主义、直接民主、福利国家和财富再分配等。
这幅图很有代表性,既反映许多人对今天中国思想界两种主要思潮的理解,同时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左右二分的政治想象。在这种想象中,最关键的,是将自由和平等对立起来。这似乎意味着,自由和平等是两种本质上不兼容的价值,而自由派有意识地选择了前者。我猜度,这多少是因为不少自由派相信,平等是社会主义的传统,而追求平等即代表追求平均主义,而平均主义必然要求干预市场及威权政府,结果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所以,为了自由,自由主义必须拒斥平等。
这种想象,是对自由主义很大的误解。自由主义不仅重视自由,也重视平等。正如托克维尔在《民主在美国》一书所说,推动民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力量,是平等原则。没有对平等的肯定和坚持,自由主义不可能成为自由主义。以下我将从政治、社会和经济三方面,阐述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如何体现在这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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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谈政治。自由主义主张自由民主制,或立宪民主制。这包括两个重要的制度安排。第一,每个公民享有由宪法保障的一系列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良心和信仰自由、言论、出版和思想自由、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结社、集会和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等。这些自由被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具有最高的优先性,不可任意让渡也不可经由多数决投票而妥协。自由主义如此重视这些权利,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个体才能免于恐惧压迫,自由发展自己的能力,活出活好自己的人生。这背后有自由主义对人的理解:人是独立、理性、自主的道德主体,能为自己作选择,同时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们必须留意,这些基本自由为所有公民平等享有。这是自由主义对平等的首要承诺。自由保障我们的根本利益,平等界定这些自由该以怎样的方式分配。没有人可以因为出身、财富或能力上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当然,这里的平等,不是要将所有人变成一模一样,而是特指所有人的基本权利。或许有人问,在从专制社会转型到民主社会的过程中,那些拥有特权的人,岂不是要被迫放弃一部份他们的自由?是的,因为从平等的观点看,这些特权本来便不該有。中国自由派今天最重要的要求,正是要废除各种特权,落实宪法许诺的平等人权。自由派不仅在争自由,也在争平等。
自由民主制第二个制度安排,是一人一票的普及选举。不用多说,这体现了政治平等的精神。自由主义相信,主权在民,而政府权力的正当性行使,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民主制独特之处,就是赋予公民相同的权力去参与和决定公共事务,实践集体自治的理念。这种理念,显然和任何形式的等级制和精英制不兼容,更加不能接受政治权力被某个阶级长期垄断。既然如此,自由派在争民主时,难道不正是在争平等吗?为何要将平等拱手让给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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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同样致力争取在社会领域,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以性别为例。自由主义主张性别平等,并努力争取两性在不同方面受到同等对待。例如在工作上,女性和男性要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待遇上要同工同酬;在家庭中,不应再有男尊女卑的观念,也不应将家视为私领域并容忍各种家庭暴力的出现;在教育上,政府要为男生和女生提供同样教育的机会;在公共生活中,女性要和男性有同样的参与权。
再以宗教为例。自由主义主张政教分离和平等尊重所有宗教,因此权力的正当性来源、法律的制定,以至社会资源的分配,都不应诉诸任何宗教理由,也不应在政策执行时偏袒或歧视任何教派。背后的理念很简单:一国之内,所有人都是平等公民,都应享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同样道理,国家不应基于种族、肤色、地域、性倾向等而对公民有不合理的差等对待。
不仅在制度上如此,自由主义同时努力在社会培养平等尊重的文化。自由主义在西方的起源,和持续不断的宗教冲突及慢慢发展出来的宗教宽容密切相关。去到今天,用当代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的话,自由主义面对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在一个宗教和价值有深刻分歧的多元社会,持有不同信念的人仍然能够和平公正地活在一起。罗尔斯的答案,是国家必须确保自由平等的公民享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平合作。但我们要知道,要实现这样的理想,仅靠制度是不够的,而必须要公民认同这些理念,养成相应的德性,并在生活中践行这些价值。平等尊重不应只是外在的法律要求,更应是内在于生命的待人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傲慢和偏见,约束权力的滥用,并容忍和尊重异于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这些都需要学习。
由此可见,自由主义不仅在政治上争宪政争人权争民主,更在社会生活每个环节,包括家庭、工作、教育和各种社群生活中,争取将压迫宰制不公减到最少。如果有人看不到这点,那只要将二百年前欧洲社会和中国儒家社会中女性的生存处境,和今天的自由民主社会稍作对照,即可看到其中的深刻差异。这不是说自由主义已经完美,或自由社会已经没有压迫。我只是指出,自由主义传统有很深的对平等的坚持,而这种坚持是推动许多社会变革及社会运动的重要力量。中国的自由派应该好好利用这些资源,拓阔自己的视野和想象,促使社会变得更加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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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会马上说,即使我以上所说皆对,但由于自由主义全力鼓吹市场自由,容许资本无止境地扩张累积,无视日益严重的贫富悬殊,却又反对社会福利,难道不是以自由之名放弃经济平等吗?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不正是今天全球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所在?的确,如何面对资本主义,是自由主义一大挑战,并在内部引起极大争论。而自罗尔斯1971年出版《正义论》以来,分配正义便一直是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议题,涌现出一大批重要著作,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上,在在说明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有极大张力。篇幅所限,我以下集中讨论市场和平等的关系。
首先,我们必须留意,即使是在完全有效的竞争性市场,也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不平等,因为进入竞争时每个人的起点(能力、家境等)不一样,竞争过程中每个人的选择和际遇也不一样,资本和财富更会以不同方式扩张累积。在真实的资本主义世界,由于讯息不透明、资源垄断、金权和财阀政治导致的种种不公平竞争等,只会令情况更加严重。这里所说的不平等,不仅是指相对的贫富不均(通常以基尼系数来量度),同时也指绝对的贫穷,即个人或家庭在该社会的基本物质需要也难以得到满足的状态(通常以贫穷线来衡量)。
我们也要知道,贫穷不是一个抽象数字,而是无数个体在实实在在地受苦。而所受的苦,不仅是物质生活的匮乏,更是整个生命质量的下降,包括寿命、健康、教育、机会、自尊、人际关系、公共参与以及人的各种重要能力的正常发展等,还有我在之前的文章强调的,贫穷会大大收窄穷人的选择和行动的自由。(对于这方面的讨论,可参考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http://big5.ifeng.com/gate/big5/hdr.undp.org/en/)我们更要知道,贫穷作为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是制度性的结果,而不能简单归咎于个别人的懒惰。这些制度包括财产权、赋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以及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安排等。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从出生开始,就深深受到這些制度影响。因此,制度的公正性问题,是所有政治理论必须回答的问题。
我所理解的自由主义,对于市场资本主义,有两件事是不主张的。第一,它不主张彻底取消市场。第二,它不主张绝对的均贫富或结果平等。背后的理由,不是许多人以为的必须接受人性自私而不得不为之,也不只是由于经济诱因和效率,而是基于道德考虑。例如取消了市场,人类在经济领域享有的自由,将会受到大大限制,而这些自由是值得我们珍惜的,包括交易和消费自由,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创业等。(但须留意,和所有其他自由一样,承认这些自由重要,不表示它们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又,市场制和生产工具私有制,是两个不同概念,两者并不互相涵蕴,例如市场社会主义便提出市场经济结合公有制的尝试。而在不少资本主义社会,许多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也是由国家拥有。)又例如如果我们接受结果平等,将忽略人们在工作过程中作出选择和付出劳力的差异,而这种忽略会被视为不公平。换言之,自由主义容许经济不平等,但这些不平等必须从道德的观点看,是可以接受的。
与此同时,自由主义有两件事是主张的。第一,它主张完善市场机制,确保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对自由主义来说,市场不应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斗兽场,而必须满足一些道德限制,而这些限制必须由政府立法来强制执行。当然,对于什么是公平竞争的必要条件,可有许多争论。例如除了不可以欺诈造假贪污腐败外,是否也要保证进入市场的人,享有公平的平等机会?(想想富二代和穷二代在人生出发点上的差距,想想中国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受到的不同待遇。)
第二,它主张市场是整个社会基本制度的一部份,而不是独立于政治之外的自足领域。因此,自由主义在思考什么是公正社会时,不会限于也不会只从市场的观点看。对于任何国家来说,最核心的政治问题,是权力的正当性问题,也就是说,人民为什么愿意服从国家的统治。一个最普遍的答案,是国家必须能够令人民安居乐业,免于恐惧贫穷和活得有尊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民就会认为这个制度是不公正的,并会以不同方式表达不满。当不满去到某个程度,政府就会出现正当性危机(legitimacy crisis)。今天民主国家的政党,不论左右,虽然在许多问题上有分歧,但其实都会接受,政府有责任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而这不是出于同情的善心,而是公民正当享有的社会权利。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政党都知道,如果不这样做,他们根本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
但市场本身是不会考虑社会公正和政治正当性问题的,它只是个不具人格,供不同个体和团体在里面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的平台。市场没有责任去关怀那些老弱伤残和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但政府有;市场不需考虑权力的行使是否得到人民的认可,但政府要。所以,全世界没有一个自由民主政府,会只从市场的观点来管治的。中国不少自由派的一个理论盲点,是将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并以为可用市场来取代政治,却没看到坏市场只能由好市场来取代,而好市场的游戏规则必须由政府来制定和执行。与此同时,市场从属于政治,而不公正的政治只能由公正的政治来取代,而公正的政治的标准,必然不能由市场逻辑来界定。这是最基本的现代政治常识,无关左右。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在市场中,人被理解为自利的经济人,行事的动机,是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人与人之间,遂只是一种工具性的,并恒常处于竞争状态的利益关系。但这不是人在生活世界中的唯一身份,甚至不是主要的身份。人同样是政治社群中的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有能力和意愿去实践正义和追求公共利益。人同样是某个政治团体的会员,某个家庭的成员,某个教派的信徒,某所学校的学生。这些身份,对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以及对政治社群的健康发展,皆无比重要。
所以,在政治上我们不允许用钱来收买选票,在教育中反对用钱来决定谁有资格入读大学,在婚姻和家庭中,重视的是爱和关怀,而不是经济利益。也就是说,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我们的道德信念中,我们都不接受市场逻辑是唯一的逻辑。如果有一天,我们的世界成为一个赤裸裸的市场社会,所有东西都成为商品并可用钱买的话,那不仅对穷人不利,更对所有人不利,因为那是整个社会生活品质的堕落。如果要避免这种堕落,我们就不应该只从市场的观点,来看待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世界。我们需要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和“人应该怎样生活在一起”的道德视角,来思考社会的基本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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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种自由主义(liberalism)观点,会受到以当代美国哲学家诺齐克(Robert Nozick)为代表的放任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的观点的反驳。诺齐克认为,只要市场中每个人拥有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是正当得来的,同时市场交易是你情我愿的,那么最后导致的财富不平等,无论有多大,都是正当的,政府不应干预。诺齐克的观点,契合了不少人对市场的想象:市场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并有平等的权利与他人订立契约,并承担最后的结果。因此,能者获得更多的财富,是他们配得的。如果国家以正义之名进行财富再分配,那是劫富济贫,对富人不公。市场竞争不仅没有问题,反而是最自由最公正的制度。
诺齐克的观点,站不住脚。第一,他的整个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绝对的私有财产权之上。但在一个资源有限的世界,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一开始便占有大量财产,并藉由这些财产创造累积财富,其他人却只能在市场出卖劳力,换取微薄收入?这需要道德论证。诺齐克认为,只要最初的占有者能留给其他人“足够且同样地好”的资源,那就没有问题,因为这种占有对后来者的处境没有带来任何负面影响。但很明显,在我们活着的世界,这个条件无论被设想得多么的弱,也远远不能满足。
另一个常见论证,是认为私有财产是个体活得独立自主的必要条件。这有道理。但如果我们接受这个前提,我们将不会接受完全放任的市场制度,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许多欠缺市场竞争力因而陷于赤贫的人,将缺乏活得独立自主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放任自由主义如果真的希望政治社群中的每个公民都有条件活得自主,那么它至少要确保所有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食物、居住、教育、医疗等)得到保障,而不是以绝对的私有产权之名,容许贫者愈贫,富者愈富。
第二,许多人相信,放任市场是最公平的竞争机制。但真的是这样吗?许多实证研究均指出,决定一个人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个人努力,更多的是和家庭背景及社会阶层相关。一个富有家庭的小孩,从一出生开始,便不知较贫穷家庭的小孩占有多少优势。也就是说,进入市场的人的门坎其实并不一样。而这种缘于出身的机会不平等,既谈不上公平,更谈不上配得。许多自由主义者因此认为,在经济领域,虽然不必也不应追求结果平等,但却必须追求竞争起点上的机会平等。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有责任通过教育和各种社会福利政策,尽可能将由家庭和社会环境导致的机会不平等减到最低。
第三,许多自由主义者意识到,经济上的不平等,会直接影响政治权利的不平等以及社会关系的不平等,因为富人会用钱,以不同方式,购买更多不应得的特权和地位,并导致金权政治和阶级分化,既伤害民主制度的政治平等精神,也腐蚀平等相待的公共生活。
最后,正如罗尔斯指出,没有人可以独立于制度之外谈自己配得多少收入。一个人可以拥有多少财富,都是特定制度的结果。而要判断这个制度是否合理,视乎我们对正义社会有何构想。罗尔斯认为,我们应该理解社会是自由平等的公民走在一起进行公平合作的体系,规范这个体系的原则,必须得到自由平等的公民的合理同意。在此前提下,经济的不平等分配必须满足一个条件,便是对社会中最弱势的人最为有利。这是他有名的“差异原则”。这意味着,社会合作不是零和游戏,不是一群自利者在市场拚命为自己争得最多利益,而是有公正感的公民,虽然重视自己的自由和利益,但也愿意放下先天能力和后天环境的种种差异,在平等条件下进行互惠合作。罗尔斯认为,自由社会理应是个合作的共同体,公民之间愿意承担彼此的命运。
以上讨论旨在指出,自由主义虽然出于经济效率和道德考虑,肯定市场和私有产权的重要性,但同时因为对平等和公正的坚持,绝对不会无条件地拥抱资本主义,并反对任何资源再分配和社会福利。事实上,二次大战后自由民主国家的发展,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自由主义都主张既要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也要保障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些权利的内容,清楚写在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中,而中国是签署国。只要认真落实这些权利,自由社会就必然在许多方面是个相当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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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和自由一样,都是本质上具争议的概念,可以有不同诠释,并由此导引出不同的制度安排。但将平等和自由对立起来,并以此定义中国的左派和右派,却极为不妥。从洛克、卢梭、康德到罗尔斯,从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1789)再到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1948),自由和平等从来都是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价值。所以,左派和右派真正的争论,不是要不要平等,而是什么样的平等,才最为公正合理。如果自由派将平等拱手让给左派,这不仅在理念上说不过去,也会令自由主义失去最重要的道德资源,既无法对现状作出有力批判,也难以建构一个值得我们追求的自由民主社会。
自由主义是现代性的核心。而现代社会和前现代社会一个最大分别,是前现代社会视人与人之间的种种不平等乃自然和合理的,因此不需为之辩护。现代社会刚好相反,平等成了公共生活的默认价值,任何政治、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都需要合理的理由支持。这是一个典范式转移。平等原则的发展,绝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一波又一波的社会运动,才逐渐实践于制度,沉淀成文化,凝聚为精神。背后的理念,看似简单却极不平常:每个个体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值得我们平等的尊重。

作者微博: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weibo.com/pcc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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